为什么日本战败后中国政府主动放弃了日本的战争赔款?

当时日本政府要想恢复中日邦交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对待中国一再坚持的中日复交三原则(三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日台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必须废除),另一个就是有关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关于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在不承认日台条约时已强调指出:“日本军国主义者杀害了上千万中国人,使中国蒙受数百亿美元的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损失。中国拥有要求赔偿这些损失的权利”。这就意味着日本对中国的赔偿数额将相当大。日本既然避免不了这一问题,便转而指望中国高抬贵手。为了探摸中国的态度,预先就双方的争执点达成谅解,需要一个从中穿针引线的人。当时日本公明党委员长、正在访华的竹入义胜充当了这个重要的角色。1975年竹入义胜在他的回忆录中记述了他于1972年7月25日与中国方面会晤的细节:  “我把我们的意见全说了,共有十几条,并告诉他们,如果你们赞成这些意见,事情就好办了。……周总理最后问我,假如我们接受你们的建议,日本政府会采取行动吗?于是,我就从北京打电话给田中先生,请他作出决断。田中回答‘行’,很干脆。最后一次拜会周恩来会见田中,一反前一天温和的态度,以严厉的口气谴责了日本的行为。他说:“听了今天上午外长会谈的汇报。高岛条约局长是破坏日中邦交正常化来的吧。日中邦交正常化是个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高岛局长是搞讼棍那一套嘛!我不认为高岛局长的意见是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的本意。”同时周总理对中日赔偿问题再次重申不承认台湾的允诺,指出:“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是在缔结旧金山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是在大陆上。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款,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你们的条约局长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已说过不要赔款,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我们经过50年革命,蒋介石早已被中国人民所推翻。高岛先生的说话不符合你们两位的精神。”面对周恩来总理义正辞严的声明,田中一行垂头丧气,连晚饭都吃不下去了。  

第二天,中日联合声明起草小组再次开会,高岛一上来便对他上次的言行表示道歉,声言日本国民对中国放弃战争赔款的要求深为感动。至此,由于战争赔偿问题引起的风波方才平息下去。不过中方体谅到日本方面的难处,同意将声明中有关赔偿的“权利”一词换为“要求”。  

1972年9月29日上午10时20分,中日两国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声明第七条写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至此,中日两国间悬而未决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以中国政府的大义放弃而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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