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庭审中情绪失控

2014年4月16日,在刘汉等10人案的庭审中,法庭就被告人刘汉、刘小平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应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经法庭许可,另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另案被告人刘维先后到庭接受调查。

图为庭审现场。刘汉,男,出生于1965年,原金路集团董事长。成长于广汉普通教师家庭,在四川大学学习企业管理。成年后,刘汉通过期货市场攫取第一桶金,在涉足机场、公路、白酒、水电等实业投资后则常年隐身幕后。 2013年8月,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图为庭审现场。2014年1月15日,因涉嫌犯罪被撤销政协委员员资格。2月14日,刘汉及其团伙成员被检方提起公诉。罪名有涉嫌故意杀人、伤害数十起,9人死亡 ;缴获军用手榴弹3枚、枪支20支、子弹677发;非法掌控公司70家,坐拥资产400亿 。他曾在项目竞拍扬言,谁敢举牌,举一次砍条胳膊。3月31日8时31分,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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